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漣水縣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1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均為派出所一線勤務崗位,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有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不獨立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2日至2006年1月5日期間出生);
3.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志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無精神病史,同時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其他身體條件;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為漣水縣戶籍或為漣水縣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限制;
6.非曾聘用為本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后離職人員;
7.非本縣在職警務輔助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到處罰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6.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本人以及直系親屬從事或參與經營與公安機關管理有關的娛樂服務場所行業的;
9.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1.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2.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見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擇優聘用。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簡章、計劃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漣水警方微信公眾號(lianshuijingfang)。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考生通過現場報名,由漣水縣公安局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發放準考證。
1.報名及審核時間:2024年1月2日-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2.報名地址:漣水縣公安局老大樓門口(紅日大道16號)法醫鑒定室,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 3.審核材料:報名人員報名時如實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需要提供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證件的、提供虛假信息的,以及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三)體能測試
報名成功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體能測試共四個項目: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占30%)、1000(800)米跑(占40%)、俯臥撐(仰臥起坐)(占30%)。四個項目全部合格即為達標,單個項目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其他項目測試;所有項目測評達標以上成績通過折算計入總成績,任一項不合格即為不達標。全部合格的,方能進入筆試,體測成績占總成績的30%。測試項目合格標準等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二。測試時間及地點: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漣水縣體育場(漣水縣漣城街道天下景城小區東側)。
(四)筆試
體能測試結束后,成績合格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3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應聘人員筆試、體測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1. 按照筆試、體測和面試成績所占的比例計算合成總成績;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2.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不合格等導致崗位出現缺額時,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政審、公示和錄用
1.體檢合格人員由縣公安局組織考察,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從本崗位考生中依次遞補;2.政審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的,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培訓,到指定崗位工作;3.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及相關待遇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其中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崗位的,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工資待遇參照漣水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現有工資水平執行,按照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被聘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流程截止前,報考者須保持通訊暢通,耐心等待電話或短信通知,且須在收到信息后,及時回復。因不接聽電話、不看短信、手機屏蔽群發短信等導致錯過相應招聘程序的,所有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通知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無故放棄招聘。招聘實行自律原則,即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一經查實或造成后果的,將取消報名、考試資格或解除勞動關系,并依法追究責任。為確保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堅決杜絕不正之風,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7-82960037。
六、咨詢電話
報考者對崗位、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0517-82960031;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
七、其他
本公告由漣水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漣水縣公安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一:2024年漣水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附件二:
體能測試項目及具體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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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績在兩個時間段之間的,取較慢時間對應的分數為最后得分。)
【體能測試要求】
1.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其他與測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體能測試場地(飲用水除外)。
2.考生需穿著適合體能測試的運動鞋和服裝。測試前做好充分熱身準備,盡量避免在測試中受傷。
3.考生在測試現場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監督和檢查,發現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作弊行為,取消測試資格。
4.考生須根據本人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若因身體健康原因或患有器質性疾病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可以選擇放棄參加體能測試,若因本人原因發生人身意外,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試過程中,感覺本人身體不適的,可以隨時退出體能測試,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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