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人員,主要從事警務輔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有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不獨立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
3.志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無文身,本人及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6.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
7.國家和省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在職的淮安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或曾在淮安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工作且自動離職不滿三年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0.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11.根據國家和省等有關規定,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實行“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由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具體組織實施。
(一)招聘信息查詢
招聘信息可通過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規范填寫《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后遞交至報名點。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證或其他相關資質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及本人近期白底一寸證件照2張(同時提交近一個月內由授權銀行網點查詢打印的本人版《個人信用報告》)。
2.報名時間
2025年3月24日至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汕頭路26號(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門衛室)。
4.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崗位與應聘人員的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活動全流程。
招聘流程截止前,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耐心等候電話或短信通知,并在收到信息后,及時回復。因不接聽電話、不看短信、手機屏蔽群發短信等導致錯過公開招聘相應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環節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同進入;如筆試合格人數不足招聘人數1.5倍,則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試除縱跳摸高項目外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100米跑占40%,10米×4往返跑占30%,1分鐘俯臥撐(女子為仰臥起坐)占30%;以上四項任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測試評分標準按照《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見附件2)執行。
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與考試無關的通訊設備。考生自備運動服、運動鞋(不可穿釘鞋),結合個人需要自備飲用水或食物。考生須根據本人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若因身體健康原因或患有疾病不宜參加體能測試,應選擇放棄;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試期間,若出現身體不適等情形應退出體能測試。如因個人原因發生人身意外,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個人體能測試結果在測試結束后當場通知考生,具體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試題為通用題型,主要測試考生應變能力、表達能力、分析能力等素質。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總成績計算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成績占10%、面試成績占50%,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考察與公示
1.體檢
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仍相同,按照如下順序優先選擇:1.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2.退伍軍人;3.學歷層次較高者;若仍然相同則組織加試,取加試成績高者;下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范圍,由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文件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公示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應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擬聘用人員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聘用審批備案后,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期限為2年,其中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個人自主擇業。被聘用人員納入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輔助人員管理,執行同類人員待遇。
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聘用人員崗前培訓,并安排至指定崗位工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為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7-83987110。
報名人員有崗位、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可撥打咨詢電話:0517-83121013,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