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盱眙縣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人員性質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從事留置看護輔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有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不獨立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二、報考條件(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5日至2006年6月21日期間出生);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志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6.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7.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8.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9.根據國家和省等有關規定,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附件1:盱眙縣公安局招錄輔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