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05-14 12:27:19 關注:27495次
各位入圍體檢考生:
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面向全球引進錄用博士、碩士和2021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公告》安排,溫州大學現定于2021年5月20日(周四)組織體檢。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合時間和地點
請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免冠兩寸照片1張和體檢費500元,于5月20日(周四)上午7:15前到高教園區溫州大學南校區東大門口集合。
二、體檢注意事項
1.按照通知時間參加體檢,謝絕家屬陪同。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者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2.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發現頂替的,取消體檢資格。
3.考生攜帶的通訊工具,必須交由帶隊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后領回。體檢過程中,如發現考生隨身攜帶通訊工具的,按違紀處理。
4.考生應在《體檢表》上如實填寫病史,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5.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6.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在體檢初檢醫院進行。
7.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帶隊人員,緩做x光檢查。
8.體檢過程中考生須服從帶隊人員管理,不得擅自離開(包括上洗手間)。體檢結束后,請即開通手機,以便有事聯系。
9.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10.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溫州大學人事處提交復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有關費用自理。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
11.體檢過程中有舞弊或其它違紀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請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溫州大學相關通知。)
溫州大學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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