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12-19 17:40:13 關注:23459次
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為福州市衛健委下屬三級甲等專科醫院,市級財政撥補事業單位,核定編制635人,現有在編職工541人。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編內工作人員,共計劃7個崗位招聘1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考職位、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赴福建醫科大學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事宜
時間:2020年1月5日8:30-13:00
地點: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田徑場(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北路1號)
現場招聘:報名活動、組織資料審核。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其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面試及簽訂就業協議: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福州市南二環路451號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門診綜合樓五樓)。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招聘單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當日。
(六)2020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院校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七)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其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證書及資格條件的認定均以報名當日為截止日期。2020屆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九)對于招聘緊缺急需專業的崗位,若考生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未達3:1,經報市衛健委、市人社局核準后予以適當放寬比例要求。
四、招聘方式
赴福建醫科大學招聘進行面試的崗位,經報名統一組織資格審核、面試,通過面試的應聘考生與本單位簽定就業協議,待體檢、考察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知、公告等公開渠道為福州衛生人才網、福州市第四醫院官網、福建醫科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網站。
六、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七、考試
(一)現場考試采取面試考核方式。
(二)參加面試考核人員及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等由本單位負責通知。依據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提前告知本單位確認并報備。
(三)招收需進行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直接按面試成績計算。
(四)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對于考試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面試相同時,由面試評委現場出一道題加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八、簽定就業協議
通過面試的應聘考生與本單位現場(或面試當天)簽定就業協議,通過面試的應聘考生因故自行放棄簽定就業協議資格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九、體檢
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均須參加本單位組織的體檢。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要求執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不得在本單位對報考者進行體檢。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考察
本單位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十一、聘用
本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7個工作日后,報市衛健委審批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擬聘用的人員應在聘用手續辦理完成15天內到單位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有關事項
(一)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二)報考者應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衛健委指導,我院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351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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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赴福建醫科大學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docx
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
2019年12月19日
原標題:福建省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關于2020年赴福建醫科大學招聘編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fzwsrc.com/policyinstruct/2019/1576723748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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